他平時最寶貝這個。”
法醫(yī)報告中
“尸體呈俯臥位,右手握拳狀”
的描述與他的供述完全一致,而灌木叢邊緣的
43
碼皮鞋印,前掌壓力面比正常步態(tài)大
30%,符合
“拖拽重物時發(fā)力”
的特征,鞋印邊緣沾著的泥土成分,與劉志強摩托車輪胎縫里的完全相同。
“你為什么要給他戴手銬?”
李明突然問,指著灌木叢旁的一塊平整地面。劉志強的目光飄向那塊地面,那里有處
0。3
平方米的橢圓形壓痕,土壤硬度計測量顯示比周圍高
25。“我在這兒打開摩托車尾箱拿的手銬,”
他的聲音帶著種近乎癲狂的恐懼,“想偽裝成警察辦案,試了七次都沒打開鎖芯,急得用鑰匙在石頭上磨……”
壓痕處的金屬劃痕與手銬鑰匙的寬度吻合,石頭上的擦痕形態(tài)與鑰匙邊緣的磨損一致,而技術人員在尾箱里發(fā)現的手銬鎖芯,其內部齒輪的磨損痕跡,與劉志強供述的
“反復插拔鑰匙”
完全對應。
指認結束時,劉志強的工裝褲已被露水浸透,貼在腿上像塊黑色的膏藥。李明翻開法醫(yī)報告,指著
“舌骨大角不完全性骨折”
的照片:“你用的皮帶寬
3。5
厘米,勒頸時的力度剛好能造成這種骨折,既致命又不會留下太明顯的外力痕跡?!?/p>
劉志強突然抬起頭,眼里的淚水混著草屑:“我當時就想讓他別說話……
沒想真勒死他……”
他的聲音突然拔高,“但他罵我是窮鬼,說我一輩子只能修摩托車……”
警戒線外的公路上,技術人員正在給劉志強指認的每個地點拍照存檔。當最后一張照片拍完時,晨光恰好穿透云層,照亮了灌木叢深處的一縷銀白色羊毛纖維
——
那是孫彪夾克內襯的殘留,也是劉志強無法抹去的罪證。李明合上現場記錄,指認過程中,劉志強供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