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他跟祁同偉那種喜歡走捷徑,善于投機鉆營的干部最本質的區(qū)別。
李達康也不是不通人情世故,對于領導心思的把握和奉迎,他的水平甚至比祁同偉還要高的多。
但,這只是他進步的手段,而不是他進步的根本。
可以說,李達康向上晉升的每一步都是有著實實在在的工作成績的。
所以,他的基礎也遠比祁同偉那種人要牢固得多。
無論上面的領導換了多少個,都沒有辦法忽視李達康這樣的干才。
李達康隨手翻起了文件,準備開始簽批。
第一份文件就引起了他的注意。
這份文件是由市紀委轉呈過來的。
標題是《廬江省公安廳關于貴市干部涉嫌違法的通報》。
主要內容是京州市中院的副院長陳清泉,京州市政府辦副秘書長趙景程,市政法委常務副書記王安等人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參與PC。廬江省公安廳特意對幾人的違法行為向京州市委進行通報。
對于普通百姓來說,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處罰,通常也就是交個罰款,拘留幾天。
但對于領導干部來說,一旦觸犯了法律,等待他的還有來自紀委的處罰。
而紀委的處罰通常要比公安嚴重多了。
輕則一個警告,或者嚴重警告。
重則免職甚至開除公職。
PC就屬于一個比較嚴重的違紀行為,很多被抓到的干部都會被一擼到底。
按照現(xiàn)在的制度,當公安那邊抓到領導干部違法犯罪的話,都是要向當?shù)丶o委或者單位通報的。
本小章還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xù)閱讀后面精彩內容!
所以,廬江省公安廳才會將陳清泉等人違法的事情通報給京州市紀委。
再由市紀委對這些干部進行處分。
當然,最終的處分權,其實還是捏在市委書記李達康手里。
此時。
李達康看著眼前的文件,眉頭緊鎖。
終于還是來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