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1的人,說通透點就是:講規(guī)矩的老實人,會用法、理、道德各種要求,嚴(yán)格約束自己的思想言行,壓抑自己的本能訴求。
但看著結(jié)果3,李哲感覺不大對勁兒。
主2的人,屬于情感過度,寄希望于用自己的付出來獲取別人的認(rèn)同。
這種人,和惡魔獵手一樣,是帶有“獻祭技能”的。
燃燒自己溫暖別人,這,這不就是妥妥的暖男、好哥哥?
難怪那些高中女同桌都說,希望有自己這么一個哥哥的。
“我靠,難道我是這種人,不可能吧!
這就有點兒操蛋了呢,我不就是個傳說中的先天圣人?
窮比一個,連賺錢養(yǎng)活自己都來不及,哪有精力金錢去關(guān)愛取悅別人喏……”
對于這個備選結(jié)果,李哲直呼不可能。
既然三個結(jié)果,兩個在本能型的范圍內(nèi)。
李哲深思后覺得,自己最大的特點還是守規(guī)矩講原則,大概率還是個本能型人格,而且是本能不足且情感過度的人。
也就是在本能型人格、情感型人格夾縫里生存的人,也就是細分下的鼓動者人格吧。
結(jié)合書中表述,李哲就是那種規(guī)矩實在又熱心腸的“好孩子”,也是那種最容易吃虧的人。
在家規(guī)校規(guī)的灌輸下,李哲乖乖遵守各種規(guī)矩,也給自己額外設(shè)了一堆規(guī)矩限制,這也不行,那也不可以,這樣也不合適,那樣也不好。
李哲還同理心強、心軟善良、體貼他人,老是壓抑委屈自己成全別人。
“哎,我怎么就是這種人呢?
馬善被人騎,人善被人欺,程經(jīng)理說的那些話,不會是他看穿了我的本性,然后故意說給我聽的吧?……”
合上書和筆記本,李哲靠坐在辦公椅上,仰望著天花板,長長嘆息了一聲。
活了二十二年,李哲從來沒像今天這樣,如此深刻的剖析、認(rèn)識過自己。
江山易改稟性難移!
李哲知道,自己是不可能完全變成另外一種人的,按書中理論來看也是如此。
不過書中也提到過,九型人格中,有三組六型人格,是屬于基本對立的人格。
無論李哲自己究竟屬于哪種亞類型人格,剛才刪選后剩下的三個選項,兩個是1型人格。
1型人格的特點就是:講究原則、遵守秩序,并會因此而壓抑自己的自然沖動、情感和本能。
還有一個是2型人格,它的特點是:富有同情心、愛心,慷慨體貼,典型的助人為樂型(愛人勝過愛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