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啥?是這閃光太亮?喪尸怕光?
可不對啊——之前他扔出去的暴裂瓜炸開時,亮得跟白晝似的,那些東西照樣滿地亂爬,啥事沒有。
這中間肯定有貓膩。
他越想越覺得蹊蹺,反倒更來勁了。
接下來一路,遇上喪尸就拍,拍一個滅一個。
這些家伙,除了死不了,沒啥特殊本事。跑得快?那是真快,可想咬他?門兒都沒有。
更絕的是那副墨鏡。
跟相機一樣,不起眼,但藏著神技。
一戴上,視線立馬被強行拽走——不是他看世界,是喪尸在看他。
眼前一黑,再睜眼,視野變成喪尸的視角:滿眼血絲、歪脖子、流口水的臉,還有那臭烘烘的破爛衣服。
更騷的操作來了——只要附近冒出第二只喪尸,而且離得比原來的還近,他的“眼睛”立馬被切過去,變成最近那只的“直播鏡頭”。
神了!
戴著眼鏡,他等于開了外掛,全程能預(yù)判喪尸在哪、要從哪撲過來。
只要不發(fā)愣,這城里等于沒人能偷襲他。
相機是槍,墨鏡是雷達。
這兩樣玩意兒一
bo,普通人也能在尸群里蹦迪。
難怪剛才外面那群人一臉淡定,敢情早摸清了路子。
阮晨光心里嘖嘖稱奇,越走越覺得這城市不對勁。
走到街尾,他靠在斷墻下喘口氣,順手把墨鏡戴上。
剛一戴好,他頭皮一炸。
我……我后腦勺?
他眼前晃動的,竟然是自己的后背!
還穿著那件沾滿血漬的外套!
他猛地往前一滾!
“嘩啦——”
身后窗戶玻璃直接炸碎,一只喪尸撲了個空,爪子刮著墻撲騰兩下,摔在碎玻璃里。
阮晨光一把扯下墨鏡,冷汗唰就下來了。
媽的,差點死在這破鏡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