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子下面還附上了一張地圖截圖,清晰地標明了停車點距離宋清音家別墅區(qū)的步行距離——三百米。
“深夜同歸”的謠言,也成了個徹頭徹尾的笑話。
如果說,這前兩部分還只是在澄清事實,那么,帖子的第三部分,就真正展現(xiàn)了什么叫做“雷霆手段”。
第三部分,是一封律師函。
來自國內(nèi)頂尖的“君誠律師事務所”的,措辭嚴謹、風格強硬的律師函。
律師函的被告方,是校園論壇的運營方,以及“發(fā)帖者‘風流倜儻蕭大少’(Ip地址已鎖定)”。
律師函中明確指出,蕭逸塵的行為,已經(jīng)構成了嚴重的誹謗罪和名譽侵權,要求其立刻刪帖,并在論壇首頁公開置頂?shù)狼?,同時,保留對其提起刑事訴訟和民事索賠的全部權利。
律師函的最后,還附上了《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關于誹謗罪的詳細釋義,以及最高可判處三年有期徒刑的法律后果。
紅色的律所公章,蓋在下面,顯得觸目驚心。
整個論壇,在這一刻,死一般的寂靜。
所有昨天還在吃瓜、還在起哄、還在謾罵的學生,全都傻眼了。
他們以為這只是學生之間的小打小鬧,最多就是被老師叫去訓一頓。
誰能想到,事情居然會直接上升到刑事犯罪的層面!
還請了全國最有名的律師事務所!
這已經(jīng)不是開玩笑了,這是要玩真的??!
然而,這還沒完。
就在所有人被這封律師函震得頭皮發(fā)麻的時候,帖子的最后,又放出了一段錄音。
錄音里,是蕭逸塵和他那幫狐朋狗友的對話。
“……那個小賤人,敢讓老子在食堂丟那么大的臉,我非得弄死她不可!”
“蕭少,你想怎么弄?”
“我已經(jīng)找人拍了她和那個姓顧的老師的照片了,角度找得特別好,看著就跟有一腿似的。我今晚就發(fā)到論壇上,標題我都想好了,就叫《驚天丑聞》!我要讓他們兩個都身敗名裂!”
“臥槽,蕭少你牛逼??!這招也太狠了!”
“狠?這算什么!等她名聲臭了,被學校開除了,到時候還不是任我拿捏?老子要讓她跪著來求我!”
……
錄音的內(nèi)容,充滿了惡毒的算計和不堪入耳的污言穢語。
蕭逸塵那副因為嫉妒和怨恨而扭曲的嘴臉,被暴露得淋漓盡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