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
尤麗被帶進來兩天了。
兩天時間,她被反復審問。
因為她說的證詞,和受害人喬全炳說的不同。尤麗是按照邵光榮教的,說自己和邵光榮分開后,回家發(fā)現(xiàn)她媽睡的小棚子里有動靜,喊了兩聲沒人應她,她把電燈拉開就發(fā)現(xiàn)有個人在打她媽。
“他背對著我,我也不知道是誰,以為是小偷,就抓起桌子上的小刀沖了過去?!?/p>
“我怕一刀制不住他,就捅了第二刀?!?/p>
“邵光榮在門口叫我,我都沒聽到,太緊張了。等他進來,我才知道捅錯人了,他就幫我把人送到了醫(yī)院?!?/p>
“鄰居聽到我們在爭吵?那天晚上沒有爭吵……明明我爸經(jīng)常打罵我,以前鄰居們都說沒聽到的?!?/p>
尤麗臉上有諷刺的笑。
“我不知道他們?yōu)槭裁催@樣說,公安同志,我還想問問我爸為什么要打死我媽?”
本來是公安問話,結(jié)果被尤麗反問的無言以對。
兩個負責問話的公安退了出去,把門關(guān)上。
“受害人喬全炳醒了,他說繼女尤麗是故意想殺死他。”
兩人的證詞有很大的沖突。
聽信哪方的證詞,會影響怎么給尤麗定罪。
“棍子上只有喬全炳的指紋,他先把自己為什么要打死老婆的動機交待清楚,才能判斷他的證詞是否可信!”
“他說自己喝醉了酒,被尤麗激怒,說這個尤麗要帶著母親離開京城,把他一個人拋下。他想起自己多年付出,不能接受這個事實,一時激憤才打了妻子兩棍。據(jù)我們走訪調(diào)查,這個喬全炳平時口碑非常好,大家都知道他對癱瘓的妻子不離不棄,這件事……”
這件事,就特么有問題!
一個細心照顧妻子的老實男人,因為被繼女激怒,就趁著酒意提起棍子對妻子下狠手?
派出所抓過的犯罪多了,喬全炳這個說法是自相矛盾的。
如果他真像表現(xiàn)出來那么好,一個未滿18歲的年輕女孩兒,怎么會整天琢磨著帶癱瘓的母親離開。
“尤麗這邊還有個證人,他是尤麗對象?”
是對象的話,就可能在幫著尤麗作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