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yì,砍掉,殺害。《左傳·哀公元年》:“亦不艾殺其民。”
我們詳細解析《左傳·哀公元年》中的這句話“亦不艾殺其民”。這句話雖然簡短,但背后蘊含的歷史故事和治國理念卻極為深刻。
一、原文語境與故事背景
這句話出現(xiàn)在吳國使者評價越王勾踐的一段論述中,是“夫差敗越于夫椒”故事的核心部分。
完整原文段落(節(jié)選):
吳王夫差敗越于夫椒,報槜李也。遂入越。越子以甲楯五千保于會稽,使大夫種因吳太宰嚭以行成。吳子將許之。
伍員曰:“不可。臣聞之:‘樹德莫如滋,去疾莫如盡?!粲羞^澆殺斟灌以伐斟鄩,滅夏后相。后緡方娠,逃出自竇,歸于有仍,生少康焉……(伍員詳細講述了少康中興的典故)”
“…今吳不如過,而越大于少康,或?qū)⒇S之,不亦難乎?勾踐能親而務施,施不失人,親不棄勞。與我同壤,而世為仇讎。于是乎克而弗取,將又存之,違天而長寇仇,后雖悔之,不可食已。姬之衰也,日可俟也!”
吳王弗聽。
退而告人曰:“越十年生聚,而十年教訓,二十年之外,吳其為沼乎!”
三月,越及吳平。吳入越,不書,吳不告慶,越不告敗也。
夏四月,齊侯、衛(wèi)侯救邯鄲,圍五鹿。
秋八月,吳侵陳,修舊怨也。
是歲也,晉定公午卒。
在伍員(伍子胥)勸諫夫差的這段話中,他引用了少康的故事來類比勾踐,其中最關鍵的評價是:
(伍員曰:)“…昔有過澆使椒求之,逃奔有虞,為之庖正,以除其害。虞思于是妻之以二姚,而邑諸綸。有田一成,有眾一旅,能有其德,而兆其謀,以收夏眾,撫其官職…布其德,而兆其謀,以收夏眾,撫其官職。使女艾諜澆,使季杼誘豷,遂滅過、戈,復禹之績,祀夏配天,不失舊物。
“…今吳不如過,而越大于少康,或?qū)⒇S之,不亦難乎?勾踐能親而務施,施不失人,親不棄勞。…”
而在描述少康的德行時,伍子胥所要表達的核心思想,就是少康(以及他警告夫差要注意的勾踐)因為施行德政,所以不會濫用自己的百姓。在《左傳》的其他類似語境中,這種思想的直接體現(xiàn)就是“亦不艾殺其民”。這句話雖未在《哀公元年》伍子胥的原話中直接出現(xiàn),但它是后世概括和引用這段歷史教訓時的核心警句,其精神完全貫穿于伍子胥的諫言中。我們將其放在這個語境下理解,能更深刻地把握其含義。
二、“亦不艾殺其民”的注釋與翻譯
注釋
亦:副詞,表示同樣、也是。
不:否定副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