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陸天遠升官了,人生得意須盡歡,和NO。2勾搭上了。
據(jù)陸天遠自己描述,前妻1號為了阻止他出軌,寫了一封匿名信給組織。
揭發(fā)他在醫(yī)院貪污受賄搞女人。
但“組織”轉手就把這封信給了“陸院長”。
自己枕邊人,竟是仕途上的絆腳石和毒蛇,不打死她都便宜她了。
那必定換來一頓毒打,和離婚的結果。
然后前妻2號,是個離異帶女兒的女人,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陸天遠而離的。
還是早就離了。
這個“局長的女兒”算是小三上位。她飛揚跋扈,脾氣暴烈。
倆人過了一段舒服快活日子,幸福止于陸天遠的下臺。
說來說去,還是貧賤夫妻百事哀。
男人一旦沒錢沒地位,日子很難幸福。
但男人一旦有錢有權,專一的沒有幾個。
陸天遠就在這種沉浮中沒有把住自己的行為。
受賄又出軌,是一雙孿生兄弟。
但離婚再婚是要代價的。
老話說“虧妻者百財不入”,他這離了結,結了離,存住錢才怪。
人心不足,生計愈發(fā)動蕩。
江琳以為他是醫(yī)院請來的“外來的和尚”,引進的精英人才。
結果是個笑話。
醫(yī)院需要人才,把效益搞起來,養(yǎng)活全員。
陸天遠需要個好的醫(yī)院把自己扶起來,好如魚得水。
結果伯樂和千里馬不在同一條路上。
機會的失之交臂,運氣之迷,讓人不能飛黃騰達,還會邁入窮途末路。
這一步步走得,愈發(fā)艱辛。
有次一個哥們問他,如果再給他一次重來的機會,還離婚不。
他確定地回答:不會。
原生家庭,是一個人的底氣和根基,拆一回,運氣弱一次。
按說,前妻2號是他們婚外情發(fā)展來的,為何不好好守著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