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手案"后,黃勇的感覺越來越好,他覺得自己就是一個真正的殺手,他心想,反正警方也發(fā)現(xiàn)不了,不如接著干,更好的去體驗殺人的感覺。
七、最后的幸存者
黃勇的殺人計劃一直持續(xù)到2003年11月,他將14歲的張小明定為下一個目標?;蛟S是被張小明的話語觸動,或許是命運的捉弄,黃勇最終決定放了張小明。
據(jù)張小明回憶,當他被黃勇騙回家后,黃勇先是熱心招待他吃了飯,然后用手指著"智能木馬"道:"這個東西很好玩,你要不要試試?"張小明以為是什么好玩的玩具,便躺了上去。結果剛躺下,脖子就被鎖住。一會兒后,他的手腳也被捆綁住。
接下來,黃勇便開始他的"殺人計劃"。由于張小明不斷求饒說好話,所以黃勇殺了4天,也沒有殺掉張小明。最后因張小明的一句:"你放了我吧!等你以后老了,我來養(yǎng)你",黃勇放棄了殺他,并放張小明離開。
為了防止黃勇跟蹤自己,張小明被釋放后并沒有立刻回家,而是先躲到了同學家,等到第二天才打電話將此事告知了奶奶。后來張小明奶奶通知了他的父親,并報了警。
當警察趕到黃勇家時,他一點也不意外,似乎在等著警察上門。黃勇被逮捕后,向警方交代了自己的全部罪行,包括十七起殺人案。他還告訴警方,他本來想繼續(xù)殺人,但后來感到厭倦,覺得自己已經(jīng)掌握了成熟的殺人技術,也厭倦了殺人,所以才決定放走張小明。
八、審判與處決
2003年12月9日,備受關注的河南省"11·12"系列殺人案在平輿縣公開審判,駐馬店市中級人民法院當庭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黃勇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開庭當天,平輿縣人民法院門口聚集了上千名平輿受害者家屬和當?shù)孛癖?,人們伸長著脖子等待著法院開庭。法庭內座無虛席,旁聽席上坐滿了受害者家屬和社會各界人士,其中不乏從全國各地趕來的媒體記者。
在長達四個小時的法庭調查中,公訴人列舉了一件件的鐵證,充分證實了犯罪分子黃勇受暴力影視片的影響,自十歲起就夢想成為一名殺手,自2001年9月以來,黃勇在準備了一系列的殺人工具之后,經(jīng)過預謀,采取欺騙手段,以幫助受害人找工作、資助上學、帶受害人玩耍等借口先后將十七名青少年騙至家中,捆綁于自制"智能木馬"上殘忍殺害,將尸體肢解后埋于自家的院內、屋內、廁所邊的犯罪事實。
公訴人指出,遇害的十七名青少年中,有在校生十二人,社會青年五人;十八歲以下十一人,十八歲以上六人,年齡最小的僅有十五歲,最大二十二歲。
隨著公訴人的舉證,記者見到了黃勇用以殺害青少年的自制"智能木馬",這是一個長約三米的寬板凳,凳子的前面并行安裝了兩根棍子,受害者的頭如果卡進去,自己一般是掙脫不開的,但如果不是自愿,黃勇也是無法將其卡住的。
庭審期間,黃勇的到庭引起了旁聽席上的騷動,一些受害者的家屬忍不住高聲叫罵起來。一位女家屬不停的嗷嗷直罵,本來審判長是要把她趕出法庭的,但考慮到受害人家屬心情的問題,就讓她暫時留下來,不能再鬧了。
黃勇看起來也不太在乎,他一臉平靜的承認了一切指控。后來法官就問他:"你可以做最后的陳述。"結果這小子搖搖頭回答說:"我沒什么可說的。"可是過了一分鐘以后他突然想起了點什么,他就告訴法官:"我是殺,走了我是殺了很多人,但是我放走了一個人,這是不是也算是對社會的一種回報?"
法官聽了一愣,旁邊的群眾直接炸了,震怒,如果不是有法警攔著,我估計這幫人能上去直接吃了他。
2003年12月26日,經(jīng)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核準駐馬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死刑的判決,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平輿縣宣布,河南平輿特大殺人案案犯黃勇死刑,并立即執(zhí)行。
在臨刑前,黃勇接受了記者的采訪,他說:"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夢想,希望大家不要走我這條路,代價太大。"
黃勇被執(zhí)行死刑后,他的案件引起了全國的廣泛關注。人們紛紛譴責他的罪行,同時也對案件的發(fā)生進行了反思。
九、陰影中的余波
黃勇被處決后,平輿縣的恐慌情緒并未立刻消散。人們"談網(wǎng)色變",學校老師和家長們再三叮囑孩子們不要輕信陌生人,更不要隨便去網(wǎng)吧玩。另外受此案影響很大的還有平輿縣經(jīng)營網(wǎng)吧的老板們,怕被牽連已紛紛關門。
然而,在黃勇被處決四個月后的2004年3月26日清明節(jié)前夕,一些受害者家屬相約到黃勇家的院子里祭奠亡靈。沒想到就在院子里很輕松的發(fā)現(xiàn)了不少遺骨,大驚之下他們就往之前認定的埋尸體的坑里開挖,很快就挖出了好幾具,還有兩把帶血的菜刀。
這一發(fā)現(xiàn)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人們紛紛質疑黃勇案是否已經(jīng)被徹底查清。河南省、駐馬店市、平輿縣三級公安機關立即采取措施對黃勇作案現(xiàn)場進行全面清理并向受害人家長賠禮道歉。駐馬店市公安局以此為戒,對公安隊伍的作風紀律進行教育整頓。
2004年4月24日,新華社報道了這一事件。報道稱,殘缺尸骨發(fā)現(xiàn)后,河南省、駐馬店市、平輿縣三級公安機關立即采取措施對黃勇作案現(xiàn)場進行全面清理并向受害人家長賠禮道歉。駐馬店市公安局以此為戒,對公安隊伍的作風紀律進行教育整頓。
同時,駐馬店市公安局對有關責任人做出了嚴肅處理。其中對駐馬店市公安局刑警支隊三大隊隊長劉波免職、行政記大過處分;對駐馬店市公安局刑警支隊三大隊法醫(yī)李學中行政記過處分。
這一事件引發(fā)了社會對未成年人保護問題的深刻反思。一些公益組織開始呼吁加強對兒童拐賣犯罪的打擊力度,推動建立更加完善的信息預警和victim輔助機制。
黃勇案也促使河南公安系統(tǒng)進行了深刻的改革。據(jù)報道,河南公安在命案攻堅、大接訪、公安基層基礎工作上獲多項全國第一,人民對社會治安的滿意度直線上升,公安工作實現(xiàn)跨越式發(fā)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