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蹤的電話
2001年3月26日下午2點,四川省廣元市中區(qū)分局刑警大隊迎來了一位神色慌張的中年女性。她焦急地向值班民警報案,稱自己的妹妹茍伶琴已經(jīng)失蹤四五天了。報案人茍女士告訴民警,妹妹的手機一直關機,傳呼機也沒有任何回復。更讓她感到不安的是,3月23日晚上8點左右,她接到了一個自稱是茍伶琴朋友的陌生女子來電,對方說茍伶琴已經(jīng)坐火車去了成都,準備從那里坐飛機去深圳打工,走得匆忙,沒來得及親自和家人告別,所以委托她代為轉(zhuǎn)告。
茍女士對這個電話的真實性表示懷疑,她告訴民警:"我們老二打工走,她絕對會通知我們姊妹。第二個她絕對不可能去打工,我們二妹絕對不得。"作為妹妹最親近的人之一,茍女士非常了解茍伶琴的性格和經(jīng)濟狀況。茍伶琴家庭經(jīng)濟條件優(yōu)渥,根本不需要外出打工謀生,而且她平時無論去哪里都會提前告知家人,絕不會不聲不響地突然離開。
警方敏銳地察覺到這起失蹤案件背后可能隱藏著不為人知的秘密。在初步調(diào)查中,民警發(fā)現(xiàn)茍伶琴是一名39歲的女性,原本在廣元市一家糧店工作,1998年下崗后一直賦閑在家。更重要的是,她在2000年12月剛剛與丈夫徐學協(xié)議離婚。這個信息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視,前夫徐學自然成為了案件調(diào)查的重點對象。
當警方找到徐學詢問情況時,他告訴民警,自己在3月23日也接到了茍伶琴的電話,對方同樣說要去深圳打工,并且在電話里他還聽到了火車行駛的聲音。徐學的回答看似與茍伶琴姐姐的敘述相符,但警方很快就發(fā)現(xiàn)了其中的破綻——如果茍伶琴真的在火車上,她為什么只通知了前夫而不聯(lián)系自己的親姐姐?更重要的是,在正常情況下,火車行駛時的噪音很大,如果不是刻意將手機靠近車窗,通話的另一方根本不可能聽到火車的聲音。徐學的這番話顯然是在刻意制造茍伶琴還活著的假象。
二、血腥的現(xiàn)場
為了驗證徐學是否與茍伶琴的失蹤有關,警方?jīng)Q定對他的住所進行徹底搜查。當偵查人員走進徐學家門的那一刻,一股刺鼻的氣味撲面而來。他們發(fā)現(xiàn)徐學家中的各個角落,尤其是臥室和門口的地毯下面,都撒滿了被碾碎的樟腦球粉末,而且所有窗戶都緊閉著,密不透風。這種反常的布置引起了警方的警覺,因為樟腦球通常被用來掩蓋某種難聞的氣味。
在廚房里,警方發(fā)現(xiàn)了更加可疑的跡象:菜刀異常鋒利,磨刀石上還有殘留的水跡,這表明刀具在最近被使用過。地面上除了樟腦球粉末外異常干凈,顯然被精心打掃過。而最令人震驚的發(fā)現(xiàn)是在衛(wèi)生間——門框上有一處呈柱狀的血跡,洗手池底部也有點滴狀的血跡。這些血跡的位置和形態(tài)都不符合日常生活中受傷流血的情況,很可能與暴力犯罪有關。
血跡檢驗結(jié)果很快出來了,這些血跡既不是徐學本人的,也不是他兒子的,而是屬于第三個人。這一發(fā)現(xiàn)讓警方確信,徐學與茍伶琴的失蹤有著密切關聯(lián)。面對確鑿的證據(jù),徐學無法再繼續(xù)抵賴,在經(jīng)過一番審訊后,他終于承認了自己殺害茍伶琴的犯罪事實。
三、破碎的婚姻
徐學的供述揭開了這起駭人聽聞的碎尸案的真相。2001年3月22日早上7點40分左右,下了夜班的徐學回到家中,發(fā)現(xiàn)兒子已經(jīng)上學去了,而茍伶琴還躺在床上睡覺。看到徐學回來,茍伶琴立刻起床準備出門。徐學連忙攔住她,跪在地上懇求她與自己復婚。然而,茍伶琴卻冷漠地拒絕了他的請求,并坦言自己從來就沒有想過要復婚,當初提出離婚完全是為了便于工作調(diào)動而設計的計策。
聽到這些話,徐學感到自己被欺騙和背叛了。他讓茍伶琴寫下一張6萬元的欠條,作為離婚后她使用自己錢財?shù)难a償。但茍伶琴不僅拒絕寫欠條,還辱罵徐學:"你個瓜男人,跟你在一起十幾年,用你幾萬塊算什么?"這句話徹底激怒了徐學,失去理智的他隨手抓起衣柜里的電工錘,朝茍伶琴的頭部砸去。幾錘下去,茍伶琴口鼻出血,閉上眼睛不動了。
徐學以為自己將茍伶琴打死了,面對這個局面,他首先想到的是如何處理尸體。由于住在7樓,搬運尸體下樓非常困難,徐學決定將茍伶琴的尸體肢解。他將尸體藏在衣柜里,等到下午兒子上學后,用高壓鍋將肢解后的尸塊煮熟,分裝在三個編織袋中。當晚10點,徐學打車來到嘉陵江大橋,將第一袋尸塊拋入江中。3月23日清晨5時,他又騎車來到嘉陵江大橋,拋掉了另外兩袋尸塊。早上8點,他將茍伶琴的內(nèi)臟扔到了院外的垃圾桶內(nèi),隨身首飾則扔進了公廁。隨后,他又將肢解尸體的菜刀、電工榔頭、煮尸體的高壓鍋帶到市郊的南河,全部拋入河中。
做完這一切后,徐學還特意來到一家按摩店按摩,并讓按摩小姐打了那個神秘的電話給茍伶琴的姐姐,試圖制造茍伶琴還活著的假象。然而,天網(wǎng)恢恢,疏而不漏,他精心設計的這一切最終還是被警方識破了。
四、尸體的秘密
根據(jù)徐學的供述,警方在嘉陵江中打撈起了三個編織袋,里面裝著被煮熟的尸塊。經(jīng)過法醫(yī)的仔細拼接,這些尸塊被完整地拼湊成了一個人形,共計36塊。更令人毛骨悚然的是,法醫(yī)通過對尸體的解剖分析發(fā)現(xiàn),茍伶琴的頭顱損傷較輕,并不是致命傷。這意味著茍伶琴在被肢解時并沒有死亡,而是處于昏迷狀態(tài),她是在活著的情況下被殘忍地分割成36塊的。
法醫(yī)的這一發(fā)現(xiàn)讓整個案件更加令人發(fā)指。徐學的殘忍手段不僅在于殺害了自己的前妻,更在于他在茍伶琴尚未完全死亡時就對其進行了肢解。這種行為在法律上和道德上都達到了極其惡劣的程度,也使得這起案件成為了當時四川省內(nèi)極為罕見的惡性犯罪案件。
隨著案件調(diào)查的深入,警方逐漸揭開了徐學和茍伶琴之間復雜的情感糾葛。1984年,徐學經(jīng)人介紹與在青川縣工作的茍伶琴結(jié)了婚。1990年,為了結(jié)束兩地分居的生活,徐學托關系將茍伶琴調(diào)到廣元市工作,兩人的關系一直不錯,還育有一個兒子。然而,1998年茍伶琴下崗后,她的生活方式發(fā)生了很大變化。她開始頻繁出入歌舞廳,染發(fā)、穿超短裙,生活作風也越來越開放。
1999年秋天,茍伶琴在舞廳認識了一個比她小七八歲的男子,兩人關系密切。徐學發(fā)現(xiàn)后非常憤怒,打了茍伶琴兩耳光,從此兩人的關系開始惡化。茍伶琴多次提出離婚,但徐學為了孩子一直不同意。直到2000年12月,茍伶琴以工作調(diào)動需要為由,說服徐學辦理了假離婚,并承諾等工作穩(wěn)定后就復婚。離婚時,徐學將大部分財產(chǎn)都給了茍伶琴,包括一套價值20萬元的600平米宿舍樓。
然而,離婚后茍伶琴并沒有履行復婚的承諾,反而繼續(xù)與其他男人交往。這讓徐學感到自己被欺騙和玩弄,內(nèi)心的怨恨和不滿不斷積累,最終在2001年3月22日爆發(fā),導致了這起慘絕人寰的碎尸案。
五、破碎的家庭
隨著案件的偵破,徐學的同事和朋友們都感到難以置信。在他們眼中,徐學是一個性格內(nèi)向、為人老實的人,平時很少說話,工作勤奮踏實,待人隨和。沒有人能將這樣一個"老好人"與殘忍的碎尸兇手聯(lián)系在一起。徐學的兒子在得知父親的罪行后,也感到無比震驚和痛苦。他在給徐學的信中寫道:"當我看到您的信,我心如刀絞。要知道,我實在不敢相信這件事是您干的。您平時是那么的溫順,可以說溫順的像只綿羊。在你們離婚之前,我們一家三口曾幸福地經(jīng)歷了十多年。我恨媽媽!"
這封信揭示了一個令人心酸的事實:在這場悲劇中,最無辜和最受傷害的是他們的孩子。一個原本完整的家庭因為父母之間的矛盾和沖突而徹底破碎,孩子不僅失去了母親,還要面對父親成為殺人犯的殘酷現(xiàn)實。這種家庭悲劇對孩子心靈的創(chuàng)傷是無法估量的,也將伴隨他的一生。
案件審理過程中,徐學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他在接受采訪時表示,自己并不恨茍伶琴,只恨自己。他說:"任何一個女人都代替不了我們伶琴。"這句話揭示了他內(nèi)心復雜的情感——盡管他對茍伶琴的背叛感到憤怒和痛苦,但他仍然深愛著她。這種愛恨交織的情感最終導致了他的瘋狂行為。
六、法律的審判
2001年,四川省廣元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徐學故意殺人一案進行了公開審理。法院審理認為,徐學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徐學在與被害人發(fā)生爭吵后,采取暴力手段致被害人死亡,并將被害人分尸,犯罪情節(jié)惡劣,后果嚴重,依法應當嚴懲。
在庭審過程中,徐學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他的辯護律師提出,徐學是在被被害人欺騙和激怒的情況下臨時起意實施犯罪,主觀惡性相對較小,且有坦白情節(jié),請求法院從輕處罰。然而,法院認為,徐學在殺害被害人后,為掩蓋罪行而殘忍分尸,其行為嚴重違背社會道德和倫理,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不足以從輕處罰。
最終,廣元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徐學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徐學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經(jīng)過審理,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定罪和適用法律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依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最高人民法院核準了對徐學的死刑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