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這四個照片,吳限捏著下巴思考。
“庾橙慶、鳳凰組合、林駿結。。?!?/p>
這三位,吳限非常驚訝:“真的假的,林駿結能請來?”
節(jié)目組導演嚴珉,只是面帶笑意,不回答。
看導演這樣,吳限有點拿捏不住,這會不會是一個坑?
不過吳限看向這里面,唯一一個女嘉賓。
弦籽,吳限的老鄉(xiāng)+擔當。
“我選我弦籽?!辈挥枚鄳岩?,選弦籽。
“我怕不選弦籽的話,《faded》這首歌,可能沒有l(wèi)ive出來。”
選擇弦籽之后,吳限已經(jīng)確定要和她唱什么歌曲。
《faded》這首歌是肯定的,《不得不愛》要不要唱呢?
這首歌,是吳限在07快男的比賽中,和弦籽合作的第一首歌。
因為這首歌是吳限參加比賽前,就注冊好的版權。
他參加比賽時拿出來演唱都好,版權也不會是天娛的。
龍單尼這個八婆,是想要幫吳限發(fā)一張專輯。
就是參加比賽時,吳限拿出來演唱的那幾首他作詞作曲的作品,想要幫他收錄到一張專輯里,然后發(fā)出來。
可吳限直接拒絕了。
因為一旦收錄到專輯里,發(fā)布出來,那么這些歌曲的版權就是天娛的了。
吳限知道被坑后,他就沒打算發(fā)專輯。
參加比賽前,他自己已經(jīng)注冊版權的歌曲,這些歌曲都是他的。
但如果他發(fā)布出來后,那么這些歌曲的版權就會自動賣給天娛。
《歌曲合同》有這么兩個條款。
其一:從2007年5月1日起,十年時間里,吳限作詞作曲,注冊歌曲版權的所有作品,將無條件將版權歸天娛公司所用。
其二:從2007年5月1日起,十年時間里,吳限發(fā)布的專輯,專輯內(nèi)所有歌曲版權,都將是天娛公司的所有權。
這就是為什么,從進入全國大賽后,到2014年離婚。
這七年時間里,都不發(fā)專輯不發(fā)歌的原因。
因為一旦發(fā)了,那就是將版權送給天娛。
這七年里,他可以寫歌,但是不能注冊。
只要注冊了,哪怕你沒有發(fā)出來,那么這首歌也屬于天娛
這種霸王條款,當初他連看都沒看就簽了。